建筑安全生產許可證怎么辦理?
建筑安全生產許可證怎么辦理?
(一)受理提交材料: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文件及操作規程目錄;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
(1)企業各級人員生產責任制:法定代表人、經理、安全生產副經理、總工、總會計師、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工程質檢員、安全員、班組長等。
(2)企業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計劃部門、技術質量部門、安全部門、設備部門、勞動部門、教育部門、保衛消防部門、材料部門、財務部門、行政衛生部門等。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內容: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等。
4、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5、企業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文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置規定的文件(包括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書);
6、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將本年度安全考核情況填入《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情況匯總表》;
7、本企業人員(含合同工、臨時工)工傷保險憑證、工程施工意外傷害保險憑證;
8、本企業自有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記錄匯總表;
9、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包括:作業防護措施;個人防護措施;安全檢查措施。(要針對本企業施工特點,對可能導致的職業病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建筑施工企業的職業病主要為由水泥、電焊引起的塵肺及由防水作業和地下管道有毒氣體作業引起的職業中毒等);
10、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特點,詳細列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事故易發部位、環節及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危險性較大的8個分部分項工程:高度超過20米的大型腳手架;附著式整體提升腳手架;懸挑腳手架;吊籃架;6.5米高的滿堂紅腳手架;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含人工擴孔樁作業);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安裝、頂升、拆除作業;起重吊裝作業;裝飾工程的消防安全;地下暗挖作業;盾構作業;爆破、拆除作業;
1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包括:突發事故的報告與應急救援的啟動程序;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職責;應急救援組織人員名單;救援的器材、設備。
(二)審查
標準: 1、具備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有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的資金投入;
3、已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審查標準對受理人員移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符合標準的,簽署意見后將申請材料轉決定人員。
不符合標準的,書面寫明審查意見及理由后將申請材料轉決定人員。
時限:15個工作日
(三)決定
標準:同審查標準。
崗位職責及權限:
對行政許可申請作出決定。
同意審查意見的,簽署意見,轉告知人員。
不同意審查意見的,書面提出意見及理由,轉告知人員。
時限:4個工作日
(四)告知
崗位職責及權限:對準予行政許可的,在3個工作日內制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
對不予行政許可的,在3個工作日內制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并將《辦理結果通知書》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