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要求虹橋商務區2018年度現代服務業(商業配套類)項目部分企業做好變更報備工作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虹橋商務區現代服務業專項發展資金的使用管理,我處按照“突出重點、注重績效、加強監管、專款專用”的原則開展了項目執行情況檢查。經查,上海逑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湖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唯悅餐飲有限公司、上海瞿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明伍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未按規定及時向虹橋商務區管委會申報項目變更,違反了《上海虹橋商務區專項發展資金現代服務業扶持項目管理合同》(以下簡稱《管理合同》)第六條的規定。我處已多次與上述企業聯系未果,現以公告形式通知上述企業及時向我處提交材料說明變更事項和理由。對于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未予回復的企業,將依據《上海市虹橋商務區專項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和《管理合同》相關規定作出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