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支持打造虹橋進口商品集散地政策申報指南
為加快打造虹橋進口商品集散地,根據《上海市虹橋商務區專項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關于支持打造虹橋進口商品集散地的政策意見》有關規定,特制訂本申報指南。
一、支持內容
(一)支持進口商品集散功能性平臺運營方統一組織平臺交易,打造有一定規模和標識度的交易平臺。
(二)支持在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國際貿易企業擴大進口貿易規模。
(三)支持鼓勵貿易組織、第三方機構和各類平臺主體開展進口商品集散地貿易形態創新研發,以及進口商品價格發現發布、貿易領域重點項目等研究。
(四)支持鼓勵平臺運營方和國際貿易企業舉辦宣傳推廣、新品發布、展覽展示等相關進口貿易高端商貿活動。
(五)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參加擔保機構提供的貿易貸款擔保、海關稅款擔保或保險公司提供的貿易信用險、關稅保證險。
二、支持對象
(一)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范圍內經管委會認定的進口商品展示交易功能性平臺和入駐平臺達到綜合管理要求的由所在地稅務機關征管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范圍內由所在地稅務機關征管的且達到進口貿易發展要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三)為打造進口商品集散地提供貿易創新發展研發研究服務的貿易組織及第三方機構。
三、支持條件
(一)申請支持的進口商品集散功能性平臺及其運營方由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認定。
(二)申請支持的入駐功能性平臺的企業須與平臺簽訂包括品牌形象、貿易規模、入駐管理等綜合考核協議,報平臺現場管理協調辦公室備案,并履行協議義務。
(三)申請擴大進口貿易規模支持的國際貿易企業年進口貿易額須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
(四)申請貿易形態發展創新支持的貿易組織、第三方機構及各類平臺須有經專家評審意見的成果報告或發布數據。
(五)申請進口貿易高端商貿活動支持的項目須由主辦平臺或企業在活動前提交項目方案,經管委會和屬地政府授權部門認定。
(六)申請貿易貸款或關稅擔保、保險支持的國際貿易企業年進口貿易額須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
(七)申請企業必須誠信守法,信譽良好、近三年無重大不良記錄。
四、支持項目和標準
(一)支持提升平臺及貿易主體集聚度
1.?根據平臺年度成交額(即平臺內企業進出口商品貿易額、進出口數字貿易額、服務貿易額[含技術貿易]、批發及零售額的總和)對平臺運營方予以支持,平臺年成交額達到150億元人民幣(含)的,給予基數2500萬元人民幣支持;達到150億-350億元人民幣(含)的,按增加額的1.2‰累進支持;達到350億-550億元人民幣(含)的,按增加額的0.8‰累進支持;達到55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按增加額的0.5‰累進支持。每年度累計支持最高不超過7000萬元人民幣。
2. 對達到入駐平臺貿易管理要求且租用展銷辦公面積2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入駐企業按照品牌、租用面積、交易規模和裝修成本等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人民幣的裝修補貼。實際資助金額以入駐企業綜合計分取值。計分標準如下:
(1)品牌(滿分20分,按企業排名或品牌度計分值,二者選一就高計分)
注:世界500強、國內500強及上市公司、行業龍頭企業所屬企業是上述企業投資的子公司或控股的入駐企業。
(2)租賃面積(滿分30分)
(3)交易規模(滿分25分,按進出口貿易額或成交額計分值,二者選一就高計分)
? ? (4)裝修成本(滿分25分)
(二)支持擴大進口貿易規模
符合條件的國際貿易企業2022年度按照海關統計口徑的進口貿易額年度新增量的2.5‰給予補貼,首次申報的企業年度貿易額均視為增量,單家企業每年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補貼。
(三)支持貿易形態創新發展
貿易組織、第三方機構和各類平臺主體開展進口商品集散地貿易形態創新研發,以及進口商品價格發現發布、貿易領域重點項目研究等內容,視其創新發展成果影響力給予投入成本的50%每年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補貼。
創新發展成果影響力由管委會牽頭召集不少于5名業內專家從研究項目必要性、創新性、操作性和權威性等方面綜合評價(評分方法由專家組另行制訂)。評價分值80分以上視為通過。
(四)支持舉辦進口貿易高端活動
平臺運營方和國際貿易企業舉辦經管委會和屬地政府認定的宣傳推廣、新品發布、展覽展示等相關進口貿易高端商貿活動,按照單次活動成本的50%給予平臺和企業最高不超過80萬元人民幣補貼。
下列費用不予計入申報活動成本:明星代言(出場)費、中介咨詢費、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專家講課(報告)費、一類會議伙食費以及煙酒支出等。
(五)支持開展貿易貸款和海關稅款的擔保、保險業務
進出口貿易額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國際貿易企業參加擔保機構提供的貿易貸款擔保、海關稅款擔保或保險公司提供的貿易信用險、關稅保證險,按照實際擔保或保險費用的50%給予參保企業補貼,單家企業每年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
一、申報材料及相關要求
(一)申報材料
1.基本材料
(1)《虹橋進口商品集散地項目專項發展資金申請表》;
(2)企業簡介(業務范圍、平臺或企業人員規模);
(3)年度審計報告或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
(4)上年度及最近3個月完稅證明;
(5)管委會認為需要補充的其它材料。
2.分類材料
(1)支持提升平臺及貿易主體集聚度
①平臺運營方制訂并經現場協調管理辦公室備案的平臺運營目標和規劃、年度計劃和總結以及平臺招商和績效考核方案;
②平臺年度成交額報告;
③入駐企業與平臺簽訂并經報備的入駐管理協議,及平臺出具的協議執行情況報告等材料;
④入駐企業資質證明、租賃合同、裝修合同、支付憑證(銀行回單、銀行流水)、裝修前后對比照片;
⑤入駐企業的品牌度或能級佐證資料,如品牌授權文件、品牌排名、上級機構委派或授權材料等。
(2)支持擴大進口貿易規模
①上年度及當年度企業貨物進口海關數據等證明資料;
②年度海關報關單。
(3)支持貿易形態創新發展
①研究研發成果報告及專家評審書面意見;
②研發費專項審計報告;
③研發成果知識產權(如有)。
(4)支持舉辦進口貿易高端活動
①活動、展示、宣傳等方案及報備文件;
②活動、展示、宣傳等成果佐證材料;
③活動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5)支持開展貿易貸款和海關稅款的擔保、保險業務
①企業當年度貨物進口貿易貸款合同、海關報關數據等證明材料;
②相關業務保單、擔保合同及其付款憑證。
(6)其它管委會認為需要的材料
(二)申報材料要求
1. 在線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M,可提交多個文件。
2. 申報材料需經法人簽字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申報材料不退還)
3. 紙質申報材料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五份,按次序膠裝成冊,將所有紙質材料提交相關區屬主管部門(單位)受理窗口。
二、申報流程:
1.企業申報:項目申報單位登陸上海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官網(http://www.shhqcbd.gov.cn)專項發展資金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注冊并上傳相關申報材料。
2.受理初審:相關區主管部門(單位)負責對申報項目材料進行對申報項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規性和是否重復享受市區財政資金扶持等內容進行審查,審查意見通過信息系統上傳。
3.項目評審:2023年5月下旬、8月下旬,管委會會同市有關部門、四區政府等相關部門,對申報項目組織兩次聯合評審。?對評審過程中技術性較強的項目,可委托第三方機構提供咨詢和輔助服務。評審通過的項目進入公示環節;評審不通過的項目通過信息系統退回至項目單位。
4.項目批復:對評審通過且公示后無異議的項目,管委會分別會同閔行區政府、長寧區政府、青浦區政府、嘉定區政府下達項目批復意見。
三、項目管理
1.績效管理。本申報指南所涉及的補貼項目由四區主管部門(單位)負責跟蹤監督,并根據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估工作。
2.審計監督。扶持資金按照“突出重點、注重績效、加強監督、專款專用”的原則加強使用管理,接受相關監督部門的審計監察,相關單位及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四、其他
(一)本指南由上海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申報單位必須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實事求是,不得虛假申報。
(三)本指南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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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進口商品集散地項目專項發展資金申請表》
2.《2023年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進口商品集散地專項發展資金相關片區申報受理主管部門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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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