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3年度青浦區民營總部及國內地區總部項目資金扶持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青浦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的實施辦法》(青商規〔2021〕1 號)要求,扶持總部經濟發展,現開展2023年度總部資金扶持申報工作,請各單位組織區域內符合條件的民營總部及國內地區總部企業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所在地街鎮、園區申報),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料(裝訂成冊,一式四份)
01《青浦區鼓勵總部發展資助申請表》
0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03企業申報前一年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04主要投資者(母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地區總部基本職能的授權文件(原件)
05企業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06存量企業申報需提交上年度享受扶持資金情況
07申請購(租)房資助需提供房產證或租賃合同
08相關資質、認證或評定證書(復印件)
09其他有關證明資料
二、申報流程
01申請:
企業填寫申請表,附上申報資料,報送所在鎮、街道和開發區加蓋公章確認后上報至區商務委。
02審核:
區商務委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召集相關單位聯合會審;會審通過后報區產業發展協調推進辦公室審定。
03資金撥付:
經區產業發展協調推進辦公室審定后,由區商務委會同區財政局按照相關規定兌現扶持資金。
三、申報時間及聯系方式
請各單位于2023年4月10日登錄青浦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和服務平臺(http://cyfz.shqp.gov.cn/)網絡申報,并同步向區商務委提交紙質申報資料。